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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提案、监督、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受理、发证工作。

电话: 3170770

邮箱: ghj3170770 @ 163.com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电话: 3170159

(三)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电话: 3170342

(四)技术科
  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申报及调整、变更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规范,宣传规划法律、法规,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电话: 3170325

(五)规划科
  具体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审查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指导本系统的规划业务工作。

电话: 3170323

(六)建筑管理科(市政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定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规划建管业务工作。

电话: 3170249

(七)监督监察科
  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规划监察队伍的管理。

电话: 3170340

(八)村镇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技术规定,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图中规划建成区以外区域的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核发第二条中所界定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的 "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电话: 3172326

(九)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

电话: 2306851   2306852

市规划局一处设四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信息、督查、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二)规划科
   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前期受理工作;负责道路工程规划管理,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方案审查。
(三)建筑管理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查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现场验线工作。
(四)监督监察科
   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区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工作。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 99 号 11 层(东方家俱城)

电话: 2211565   2770367

市规划局二处设三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监督监察科牌子)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信息、督查、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区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工作。
(二)规划科
   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前期受理工作;负责道路工程规划管理,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方案审查。
(三)建筑管理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查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现场验线工作。

地址:高新区火炬大厦 610 室

电话: 3583758

市规划局淄川分局、博山分局、周村分局和临淄分局分别设四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信息、督查、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二)规划科
   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前期受理工作;负责道路工程规划管理,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方案审查。
(三)建筑管理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查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现场验线工作。
(四)监督监察科
   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区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工作。

附:

一:淄川规划分局

地址:淄川区洪山路 15 路

电话: 5181190

二:博山规划分局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 54 号

电话: 4182309

三:周村规划分局

地址:周村区新建中路 1 号

电话: 6420055   6433381

四:临淄规划分局

地址:临淄区晏婴路 179 号四楼

电话: 7175301


 

版权所有:淄博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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